个税房贷和租房只能写一个吗

发布日期:2023-11-06 18:38:13 74 阅读 0 点赞

  个税房贷和租房只能写一个,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件扣除,所以不能同时申报。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适用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银行贷款购买首套房产生的房贷利息扣除,要求房贷处于还贷期间,每月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由夫妻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要求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资金支出,按照城市的不同,每月定额扣除标准有三个档次:1500元、1100元、800元。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规定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若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则由双方分别进行扣除。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件扣除的结束时间为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房贷还完还能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吗

  房贷还完就不能享受个税专项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件扣除规定,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能发生在房贷还款期间,且最长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也就意味着一旦房贷结清,住房贷款利率扣除也将终止。

  因此,对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越早也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减少税收支出成本,每年12月份至次年6月份都可以进行申报。另外,房贷还完后,对于之前申报的住房贷款利率扣除,应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将申报信息删除。

  其实,除了房贷能抵扣个税外,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项目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其中住房租金扣除和住房贷款利率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周期内,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其他申报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一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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